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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剑雄:名人去世后如何处理自己的藏书

2016-07-14 葛剑雄 大家


文 | 葛剑雄


1985年我在美国哈佛燕京学社访学期间,正值图书馆年底处理复本图书。一大堆书放在那里任凭挑选,一般每本收一美元,有的几本收一美元,甚至一大捆才收一美元。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机会,等我下午去时,剩下的书已不多,不再收钱,看中的拿走就是。我挑了几本,居然有罗香林签名题赠的《兴宁语言志》。听说上午有更多的作者签名本,以前还有人买到过郭沫若等人的签名本。

之后与哈佛燕京图书馆吴文津馆长谈及,建议在处理复本时应保留作者赠书,而将其他复本清出。否则会影响作者向图书馆赠书,而且会被认为对作者不尊重。吴馆长赞成我的意见,答应下次处理时会给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但他也坦率地告诉我,实际上很难避免。

因为美国大学的图书馆一般一种书只购一本,为了延长图书的流通寿命,有精装本的都购精装本,没有精装本的也加工成精装。而中国作者的赠书大多是平装本,如果图书馆已经有同书的精装本,就不会再加工成精装。

清理复本时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往往雇非专业临时工,或由打工学生承担。他们遇到复本书时,肯定会留下精装本,处理掉平装本。其中多数人不懂中文,能识中文的也不会花时间仔细检查封面里面的内容。就是偶然见到有某人的题辞或签名,又有谁能当场判断这本书的价值?



▲哈佛燕京图书馆藏纳西经卷


后来我与一位美国教授谈起,他并不认同我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既然将书送给图书馆,就是为了给人看,给人用。既然图书馆有复本,与其留在那里没有人看,不进入流通,还不如卖掉或送掉,让这本书继续发挥作用。他反问我:“难道作者赠书的目的是为了将书永久留在图书馆作为自己的纪念品吗?

所以当我在报上看到巴金捐赠给国家图书馆的外文杂志流失到市场的消息,我怀疑是不是国图的工作人员也是将这些杂志当复本处理掉了。


1986年春我在波士顿拜访潘毓刚教授,看到他家的一个大房间中密集的书架上都放满了书。他告诉我这些书都是别人捐赠给中国大学的,还得筹集运费才能运往中国。“你如果需要,自己尽量拿。你们学校的某某就拿了不少。”尽管当时国内很难获得外文原版书,但考虑到运费昂贵,其中又没有我需要的专业书,我还是谢绝了他的好意。实际上我已经有一大包书无法随身带走,回国前办了海运。

2007年我当了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几年下来与国内外不少图书馆馆长有了交往,发现馆长们的最大一致性就是,没有一个馆长认为钱够多,也没有一个馆长认为房子够大。

我会见哈佛大学图书馆常务副馆长(馆长年逾九十,属礼遇性质,不管事)时,说到我们馆实在太小,新书无法上架,“我有像你们怀德纳图书馆这样的大楼就好了。”谁知她马上说:“你大概好久没有去怀特纳图书馆了吧!你去看看,连走廊里都堆着书。”

美国大学图书馆大多已设置远程书库,将闲置的或出借率很低的书籍调去,以缓解书库的压力。所以,除了坚持“零复本”原则外,也不轻易接受捐赠。了解这些情况后,我们馆与国外馆建立的交换关系都是各取所需,而不是单方面赠书。

我自己也不再主动向国外图书馆赠书,在交往中至多赠送一二册估计对方还来不及订购的新版书,或者是经检索对方没有收藏的书,对方会将馆藏中我的书集中起来,让我签名留念。



当馆长的时间长了,我更明白,除了缺钱缺房外,中国的图书馆长在处理捐赠书刊时还有更多的难处和尴尬。

首先是接收的标准。国内的正式出版物自然没有问题,但非正规的或境外的出版物就麻烦了。不时有作者将自己的非正规出版物寄来或亲自送来,条件是给他发一张捐赠证书。本来大学图书馆应该兼收并蓄,多多益善。人家送了书,给一张捐赠证明或感谢信也完全应该。但有的捐赠者会以此为证据,证明其出版物的价值和地位——“已由复旦大学图书馆收藏”,甚至还要求我与他合影为证。这类出版物如果只是质量差,或毫无用处,还只是浪费了图书馆的空间;如果不符合主流价值观或政治不正确,我这馆长日子就不好过了。一次我收到从境外寄来的一包书,还来不及打开,某部门的电话就来了,要我立即上交。

另一次我们收到上百册由某少数民族企业家捐赠的某族文字的书籍,已经开放外借,某部门下令全部上交。我断然拒绝,理由是这些都是正规出版社的正规出版物,为什么不能接受?我责问:“如果是汉族企业家的捐赠,你们会管吗?为什么少数民族企业家就不能捐赠呢?”我非但不予理睬,还在全国政协常委会分组讨论时以此为例,批评这种名为“维稳”实际影响民族平等的做法,要求国家民委检查处理。但听说其他两所高校图书馆就相当被动,在遵命上交后,某族学生追问这些书的下落,馆方无法应对,只能另行采购替代。

几个月后,我收到该区教育厅的公函,称这批书中有几本是盗版,让我们收回,并表示如果我们需要少数民族文字的书籍,可直接向该厅索取。看来本来很简单的事,被某些部门的经办人有意无意地扩大化复杂化了,但对图书馆在少数民族同学中造成的负面影响却一时难以消除。



2004年,国际资深图书馆学家、曾主持过多家美国和欧洲东方图书馆的马大任先生在二次退休后,在美国发起“赠书中国计划”,募集美国图书馆的复本书及私人捐赠的图书运往中国,送给中国的大学图书馆。

我最后一次接待马先生时,他已年近九十,但仍然精神矍铄,热情感人。他身体力行,带领一批七八十岁的老人和志愿者,已经将几十个集装箱的几十万册图书运到中国。但我们双方都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马先生的崇高目标和良好愿望变得有些渺茫。

在美国,教授退休后大多愿意将自己的藏书捐掉,教授去世后家属子女也愿意将其藏书捐赠,但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整理分类,更不可能编出详细目录。图书馆乐意捐赠复本图书,但一般也没有经费提供包装运输,或者专门为此编目。

马先生与他的同道尽了最大努力,包括亲自包扎整理,动员子女捐款,也只能将这些书从教授家或图书馆全部集中起来装箱运走,无法做任何清理分类。到了中国后得向海关申报,其中少数书是禁止进口的。退回还得花钱,也没有人接收,只能销毁。能够进口的书中还有一部分已经没有利用价值,如应用学科中一些旧版书、残缺破损书。随着高校图书馆采购外文原版书籍的增加和更多外版书在中国翻译出版,一些本来可以利用的书也成了复本,即使不收费用,图书馆也得考虑储存空间和收藏的成本。

所以除了定向捐赠的书在报关后由接收单位自己运回外,其他书只能集中存放在青岛,让有兴趣接受的各馆自己去挑选,选中的书每本付8元成本费(报关、仓储等项)。加上人员的差旅费和书籍的运费,每本书的最终成本还会更高,这些书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几年前,本馆一位退休多年的员工拿来几部祖传古籍要求收购,他提出一个很低的价格,他只想凑一笔钱为自己预购坟地。我请古籍部查了市场价,比他要的价高得多,建议他不要卖给我们,他却不愿意。他表示这些书是应该捐给图书馆的,实在是一时凑不满买坟地的钱,才希望卖些钱,但绝不会卖到市场上去。我觉得我们不能乘人之急以如此低的价格买他的书,应该在成全他捐赠愿望的同时解决他的实际困难。在学校的支持下,我们接受他的捐赠,同时给他发了一笔奖金。尽管奖金的数额超出了他的期望,但比市价还是低得多。



并非所有的捐赠都那么美好,有些就令人啼笑皆非。有一次我在书库里看到一批书,是一位已故教授的家属捐的。我粗粗翻了一下,竟没有什么像样的书,有的还是过了时的学习材料。原来家属已将教授遗书的大部分挑出来“捐”给其他部门了,这些是挑剩的。我批评了相关员工,为什么未经批准就接受了这样一批书!当废纸处理还增加我们的工作量。这未必符合这位教授的遗愿,但由于他生前没有作出处理,外人就很无奈,也不知内情,实际损害了他的清誉。

在国内外大学的图书馆中,我都看到过一些著名教授、学者留下的文库或特藏,完整地收藏着他们的藏书,有的还包括他们的手稿、书信、日记、笔记、照片、文具和纪念物品。我了解大概有三种情况,有的是本人或家属无偿捐赠的,有的是图书馆或某项基金购买的,有的是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起来的。

我很羡慕,尽管复旦校史上不乏名教授、一流学者、藏书家,却还没有能在我们馆中设置这样的文库或特藏。但我也预感不安,要是今后出现这样的机会,本校、本馆能有合适的场所、充足的资金和专门人员来建设和维护吗?另一方面,如果出现“供过于求”的状况,或者有人自不量力要给自己设文库,建特藏,有没有健全的评审制度加以鉴定或充足的理由予以拒绝呢?

我也要向藏书丰富的同仁友人进一言,为自己的藏书落实归宿,最好在生前就做出明确决定。愿意捐的就像施坚雅教授那样无条件贡献,而不是将这些书当作自己的纪念品。想出售的就直截了当报价,本校买不起就卖给别人。只要不属禁止出口的文物,如果捐给外国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完全可以捐往外国,本国卖不掉也不妨卖往外国,或者争取卖一个好价钱。


总之,如果希望自己的藏书继续发挥书籍的作用,就像它们像其他书一样,无条件交给图书馆流通。如果要将自己的藏书当成商品,完全可以投入市场,光明正大地获得收益。至于这些书是否够得文物,能否被后人当作纪念品,那还是让别人后人定吧。



(本文原标题:《图书馆的难题》)


【作者简介】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曾任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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